【新华网】青岛8所市属高校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

上传时间: 2009-11-10   浏览:0

青岛8所市属高校的大学生,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助学金了。1029日,市教育局下发2009年至2010学年市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,8所高校的大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等三类奖助学金,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大学生,一年有望获得万元以上的奖助。
   
三类奖助学金开始申请
   
据悉,此次面向8所市属高校发放的奖助学金共有高校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三类(见图表),都是每学年评审一次,获得高校国家奖学金和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名单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;获得高校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由学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各高校的公示要在1113前完成。
   
学生最高可获万元奖助
   
根据三类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规定,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,也可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,但是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   
如果一名大学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品学兼优,但家庭经济条件又很困难的话,那他就可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,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,国家助学金为1000元至3000元不等,学生只要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2000元以上的国家助学金,就可以一年得到万元补助,可以基本满足在校学业和生活上的支出。
   
奖助学金划到学生卡里
   
据介绍,市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,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办理银行储蓄卡,通过代发银行,在规定时间内将国家奖助学金划入卡内。各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将银行储蓄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手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学生银行储蓄卡,以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及时到位。
   
各高校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,将学生申请表、相关证明材料、评审及公示材料、学校填写的各类汇总表、受理结果、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、分年级建档,保存不少于5年备查。对弄虚作假、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、挪用、滞留国家奖助学金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。
   
8所市属高校名单
   
青岛职业技术学院、青岛远洋船员学院、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、青岛滨海学院、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、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、青岛黄海职业学院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。(刘雪莲)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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