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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时间: 2021-11-06 浏览:0人
2021年11月2日,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发布《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遴选结果公示》。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8日(5个工作日)。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鲁教高字〔2020〕2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高函〔2020〕18号)等文件要求,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了山东省第二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,共有24所高校参与申报。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、申报高校现场答辩的基础上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择优遴选”的原则,遴选确定了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第二批支持高校16所。
第一批:2020年10月底前,采取学校自主申报和省教育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遴选10所左右转型意愿强、建设基础好的高校。
第二批:2021年,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,根据转型发展质量,再遴选10-15所高校。
第三批:2022年,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,对未获得前两批支持的高校开展转型发展质量评估,遴选若干所评估结果合格的高校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鼓励和支持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整校建设为应用型本科高校,或将部分专业建设为应用型本科专业。 2021年2月17日,山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公布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名单的通知》(鲁教高字〔2021〕1号),遴选确定20所省属本科高校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。 如现时16所获批,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高校将达到36所。